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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公共权威不是自封的

字号+ 作者:小关 来源:网络 2009-12-20 我要评论 挑错

砒霜门”事件就像一出戏。一会儿砷超标,产品下架,一会儿复检合格,产品不下架。官员离职,部门掐架,企业告上法庭,各种戏剧元素交织,惊险跌宕得如同希区柯克复活。如果我是观众,我会起身为这出出色的戏剧鼓掌;可如果我是消费者,我会忧心如焚,不知道该相信谁的话,消费行为成了勇气与胆识的自我测试。

  新华社就此事发表了一篇“新华视点”文章,文章的末尾写道,“消费者不仅对企业产生了信任危机,而且对有关部门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提出了质疑。人们在问:谁来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

  在个人生活领域,你可以做自己的主人,在公共生活领域,公共权威却不是可有可无的。现代社会的细致分工使你不可能参与和监督一件商品的全部生产过程,各种信息和知识的繁衍使你不可能像个古代百科全书派哲学家那样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没有公共权威的存在,一个判定、一句话语出了自家姑嫂妯娌的范围就没人信,对于现代社会来说,这样的局面是不可想象的。这就是为什么在那些自由货真价实,私人权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人们依然认同并尊重公共权威。

  那么第一个问题就出来了:谁是公共权威?有些地方,政府权力是唯一的公共权威,这来源于传统习惯,也可能来源于权力对其他力量的排斥,从而垄断了权威地位。而在有些地方,政府权力只是公共权威之一,一些公共机构比如媒体,一些私人机构比如实验室、大学,都可以获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

  假如第一个问题得到解决,那么紧接着的第二个问题是:怎么能保证公共权威发布的信息就是权威的?你会说,既是公共权威,发布的信息当然是权威的。我看未必。海口工商局是政府执法部门,按理说它是公共权威,至少是公共权威的代表,但它发布的信息前后颠倒,执法亦有明显的违规之处,人们不可能不怀疑其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

  事实上,并不真有一个造物主的存在,来告诉人们哪些信息是真正权威的。历史上,为信息的权威性提供人间担保的,有年龄,有道德,有人品,有地位,当然也有权力。老实说,我认为这些担保品种都不怎么靠得住。一个开明诚实的君主并不比一个信口雌黄的君主更好,一个作风正派、人品高尚的人说的话也并不比一个人品奇差的人的话更具有先天的权威性。

  这个问题并非无解。所以在现代社会,选择权(它也有别的叫法)是一项很重要的公民权利。你说话办事当然可以遮遮掩掩、颠三倒四,如果你是一个公权部门的负责人,那么公众有权利让你下课,换别的人来干,如果你是一家私人实验室或者传媒机构,很显然你将在信息和市场的竞争中落败,人们不相信你的结论,选择不购买你的服务。

  选择权还蕴含了一种社会生态,那就是不可能有任何自封的、唯一的、垄断性的公共权威。一个信任度较高、人们可以根据公共信息安全稳定地安排自己生活的社会,必然是多元公共权威并存,相互监督,相互竞争,同时又接受公众的监督与选择的社会。

  “谁来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如果这个“谁”指的是工商局之外的部门,或者指的是海南省工商局甚至国家工商总局,这个答案仍然不能令人满意。我认为,优先需要解答的不是哪个机构成为这个问题的主语,而是当某个机构登上了这个“谁”的位置之后,它还能不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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