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黄华:“共赢”,品牌传播服务中的伪命题

字号+ 作者:小关 来源:网络 2009-12-20 我要评论 挑错

  现在做生意的人,没一个不知道“共赢”这个词的一谈到生意,在敲定合同之前,所有的甲乙双方,都众口一词——“共赢”不外,不知怎么的,我对“共赢”有点过敏,甚至以为就是个伪命题

  过敏的原因之一-共赢的前提是,须要第三方作出贡献,不管是甘心的仍是不甘心的,否则就是零和博弈就跟炒股一样,没有新的资金入入,上市公司又不分红,股价怎么可能涨上去呢作为品牌传播服务的双方来说,须要贡献的第三方是谁,好像很明白,那不就是客户的直接消耗者嘛,但如果真能估算出直接消耗者的贡献值,那公关公司都可以改做任何一个品牌的渠道商了,显然公关公司没这个才能是媒体么?也不可能,做了再好的地位和版面,没销售效果,客户望到的如果仅仅是寒冰冰一些铅字和链接,最终仍是无法保持是客户的老板么?现在的公关传播,去去是做给客户老板望的,但一时忽悠可以,长了仍是不能真正的共赢所以,谁来为品牌传播做第三方贡献者,好像很难肯定

  过敏的原因之二-共赢的基本是,双方都感到好处均衡了作为乙方的公关公司来说,只要归报超越硬性支出之外还有合理的利润,就算满意了但客户的投入产出比,这个能作为最终考察客户内部市场人员的指标,却无法照此严厉请求公关公司,这几乎成了客户市场人员的一个死结,既要为销售作出保证,而服务方又无法给自己保证时,保全策略就是压款这样如果引导不满意效果,至少还可以少付甚至拒付服务款但只要有了这样的先置念头,就像对某个食物发生了不安全的疑惑,即使企业再说它安全卫生,都有点无济于事的感觉了

  过敏的原因之三-共赢的保证是,不要把服务商既当白玫瑰又当红玫瑰中国有句俗话,鸣“吃着嘴里的望着碗里的”,吃到嘴里的东西,好像总不如没吃到嘴里的好而抱有这种思维定势的那些客户,常常会把现有公关服务商比作白玫瑰,另外总会假想出一种幻想中的红玫瑰型服务商,他们也不会去斟酌,这样的服务商在这个世界上是不是存在在这种情形下,不管您是白玫瑰型服务商仍是红玫瑰型服务商,总之都知足不了客户的全体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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