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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名人代言再遇信任危机

字号+ 作者:小关 来源:网络 2009-12-20 我要评论 挑错

  近日,中国广告协会对侯耀华代言的十条违法广告入行了点评,点评专家表现,这十条违法广告几乎涵盖了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情势侯耀华在接收媒体采访时,未明白表态十则广告是否和他有关,并对记者称,“您说的这些广告我都没什么印象”

  如果这十条广告不是厂商盗用侯耀华名义滥做的话,那么侯耀华算是首创名人代言的一个“奇迹”——完整可以用“代言广告每条都违法”的名义申报世界吉尼斯纪录明星广告、名人代言所引发的关于夸张其词、消耗误导甚至食物安全问题,已经屡见不鲜,但很奇异一直并没有明白的法律法规为名人代言戴上紧箍咒,侯耀华的个例只能再次阐明,名人代言病得不轻

  哪害怕时光再向前推入十年,名人代言也不像现在这么凌乱,那时候的产品出产者、销售者和消耗者,仍是能够通过名人的纽带,树立起一条相对信赖的关系链条但最近几年,这个运行一直比拟健康的链条,突然有了断裂的迹象,出产者掉包概念、粗制滥造,销售者频放烟雾弹、忽悠消耗者,而名人也成了匆匆使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市场的爪牙——归根结底,这都是钱闹的厂商和销售渠道昧着良心寻求利润,有工商部门去管理,但是名人睁只眼闭只眼做虚伪广告谁来管,却一直没有明白的谜底

  关于名人该不该为代言商品负责的问题,曾有过一段时光的争论,这一争论在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央视曝光后达到一个沸点,而当时郭德纲的立场可以视为大多数名人代言出了问题后的立场,“央视先报歉,工商先报歉,我必定报歉”把媒体、工商和厂商先推到前面当挡箭牌,以自己对产品全无所闻为由推卸义务,名人们就是这样在为劣质产品牺牲了自己形象的同时,也断送掉了观众对他们的好感和信赖感

  侯耀华对于广告违法的反映也完整是以自我维护为先,启齿便称可能“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再是对记者说“您说的这些广告我都没什么印象”,最后是祭出推卸义务必杀技,“岂非给药品做代言,就必定要吃这个药吗?”良多名人就是凭借这三招金蝉脱壳的只是,这次侯耀华牵扯的违法广告其实偏多了些,去掉一半也难说得过去况且,岂非侯耀华平日不望电视?当电视里的自己呈现时,他岂非分辨不出哪个是自己收了钱做的广告?对自己做的广告都没印象,很难令人相信他对自己代言的产品能有几分了解

  娱乐圈流行走穴,歌星到某地唱完一首歌拿了出场费就走,但名人代言不能像明星走穴,很负疚,您得把人留下——产品没问题,消耗者满意,那皆大欢乐,万一吃出来啥缺点,名人也要负有必定的连带义务,哪害怕只有百分之一的比例,要知道,消耗者在决议购置某产品时,名人的号令力是要遥遥大于百分之一这个比例的

  再者,广告不是演戏,代言也不是玩过家家,游戏停止您就可以捏着手绢归家了在演戏、说相声时怎么折腾、忽悠都不要紧,但当成为某种商品的代言人,就要苏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少花点时光数钱,多花点时光验证一下产品的质量,捎带着想想万一出了事怎么办侯耀华十条广告均违法的事情,应当成为继郭德纲代言门之后,又一具有标记性的名人代言事件,它给公家对名人代言的信赖造成了又一次的重创,这么继承下去,不买名人代言的任何产品,或会成为消耗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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