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时期危机公关的新速度法则,应当是“先求对,再求快”,而不是盲目地寻求速度,犯下因为急着向公家澄清自己而导致错漏百出的过错近日爆发的章光101染发膏疑含致癌物危机事件,再次验证了这一法则的准确性
3月25日,网络上呈现一则有关多个品牌染发膏被检出含有致癌物资间苯二胺的消息3月26日,这则负面消息被海内众多媒体争相转载百度消息搜索的成果显示,这则消息的转载量在26日当天就到达了170条,目前总计已超过200条,并且相干的负面信息仍在连续飞速的扩散之中
作为被曝光品牌中最具知名度的章光,毫无疑问的成为了众矢之的无论是从众多媒体在转载这则负面消息时所用的题目,仍是从紧跟在相干消息后面的网友评论来望,“章光”都已成为这起危机事件的主角
笔者在对2008年度的众多危机公关案例入行清点时就已经指出,在以网络、短信等非传统传播渠道为引擎的Web2.0时期特性愈加明显的今天,危机信息的传播规矩已经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危机公关理论将“速度第一”称之为黄金法则,实际上这样的说法并不完整准确,Web2.0时期危机公关的新速度法则,应当是——先求对,再求快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望,章光作为一家颇具范围及影响力的老牌本土企业,显然已经拥有了较为灵敏的危机公关意识遗憾的是,在对危机事件的处置上,章光显然还不够干练,采用的办法并不符合“先求对,再求快”的危机公关新速度法则,由此也将给此次危机事件的处置带来更多的问题
在3月26日中午,也就是负面信息正逐渐呈现出爆炸式扩散的潮流之时,章光就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宣布了有关该事件的紧迫声明,并自动联络媒体将企业立场等正面信息向更多的好处相干者入行传递
让人觉得遗憾的是,在急于向公家澄清自身清白的急切心态影响下,章光在此次危机处置中犯了以下过错-
一、没搞明白真实情形
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望到,26号中午章光就在其网站上宣布了一份《关于章光101染发膏不含致癌物资的紧迫声明》,称部门媒体报道“广州市白云区大荣精致化工有限公司出产的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铺有限公司’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经由调查核实,北京章光10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区大荣精致化工有限公司无任何合作关系,此次查处的所谓“章光101染发膏”,系擅自注我公司名称的行动
而实际的情形是,章光在对信息的解读上犯了很初级的过错,连事情真相都没搞明白在由广东省食物药品监视管理局宣布的信息中非常明白地写着,广州市白云区大荣精致化工有限公司出产的丹卓丽染发膏中被检测出间苯二胺,而北京章光101染发膏系“北京章光101科技有限公司”出产
绝管在媒体记者指出该问题之后不久,章光便改动了该声明,但从这一点就可以很显明地望出,盲目寻求危机公关的速度,实际上是欲速则不达
二、对外口径尚未统一
因为在采用危机应对办法时显得过于急忙,章光甚至在企业内部都还没有能够统一对外应答口径的情形下,就宣布了一份犯了上述初级过错的紧迫声明
由此导致的在应对媒体提问时呈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又给危机处置造成不良影响
从媒体报道中可以望到,在“章光101染发膏疑含致癌物”的负面消息曝光之后,郑州章光101生发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的归应是试图撇清关系,“立刻表现他们的产品与事发地广东章光101没有关系,是两个不同基地出产的产品”
在望到官网声明中的过错信息之后,该负责人又对媒体归复称“此次在广州查处的“章光101染发膏”,非经我公司出产和授权,系擅自标注我公司名称的行动”
我们从上述两个方面的信息就可以望出,章光在企业内部的危机应对机制上仍旧不成熟,如果在危机爆发之后,是由总部指定人选面对媒体和公家发出声音,就不会呈现各分公司之间互相推卸义务的情形
三、没有威望第三方声音呼应
从章光所发出的那份紧迫声明中可以望到,整份声明都是在对别传递企业自身的声音,从产品包装的真伪对照,到企业主旨及处置立场的表明,再到公司正式名称的强调,都在力求澄清自身的清白,从始至终没有呈现任何威望第三方的证言而我们知道,与广告的自说自话不同,无论是危机公关仍是其他公关,威望可托的第三方证言向来都是必不可少的
从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望到,在记者采访北京市药监局相干人士时,得到的谜底是这样的-“因为我们才收到消息,所以暂时还不能得出什么结论,时光究竟太短了,至于企业所提供的一些‘证据’,只能代表他们自己”
一味地寻求危机处置的速度,导致企业在澄清事实时缺少威望证明,发出的正面信息无法得到公家信赖,在章光此次的危机公关中可以说是体现得非常显明
面临突如其来的危机时,首先须要做到的是寒静思考应对策略,在制订了绝可能完美的危机应对策略之后,再向好处相干者和公家对有关情形入行阐明,而不是盲目寻求速度、面向公家急着澄清“先求对,再求快”这一Web2.0时期危机公关的新速度法则,在经由此次章光101“染发膏疑含致癌物”危机事件之后,应当被更多的中国企业认识到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