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公关人:乙方转甲方,媳妇变成婆?

字号+ 作者:李清 来源:Domarketing 2014-06-30 我要评论 挑错

公关行业的许多从业人员,都有一个从乙方转到甲方的心愿。一份对公关公司的调查结果表明,如果离职,有高达61%的人新的职业方向是去甲方企业。为何想从乙方去甲方,一个普遍的原因是乙方是服务方,工作比较辛苦,压力大,需要“伺候”人。应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有些人还有个想法是,去了甲方,就可以由“小媳妇”变成“婆婆”,可以威风凛凛地对乙方发号施令了。  

 

  那么,公关人到底该不该去甲方呢?其实,这是因人而异的,不能简单地说在甲方或是乙方工作更好。上海知名公关人金霞女士认为,想成为一个公关人,应该进入专业的公关公司,只有在专业的公关公司里,才能够进行系统的公关业务实践,得到公关能力的系统培训,从而不断地、全方位地提升自己的能力,而如果立志创业,可以先进入企业公关部,了解企业的公关需求,然后自行创业。但也有人认为,从个人发展角度来看,不论是在乙方还是甲方,都有机会实现发展,成为精英。

  达睿思的刘希平先生曾提出个有意思的观点,“公关必须超越甲方乙方”。他说,他们从来不把客户当成客户,自己跟客户是平等的,而不是所谓的甲方、乙方的关系,在他以前任职的万博宣伟,客户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而很多公关公司会和公司计较,这样会不由自主地对公关活动的效果带来消极影响。从尽力为客户服好务的角度看,他说的无疑是有道理的。不过,从主体性质和特点的角度看,公关的甲方和乙方还是有差别的,毕竟,一个是委托方,一个是服务方。

  还有人提出,其实几乎所有的人都是乙方,乙方是每个人的常规属性,甲方却不过是某个时刻某个情景里的偶然属性。“即便没在乙方公司呆着,难不成你还没当过公司的乙方人员?你能自己动手刻个萝卜章发号施令吗?能不写申请报告吗?能不听上级指示吗?能给自己开20天小长假吗?打个车想报销还得填出发时间到达地点会晤人员吧。领导来视察了,就算不必撑伞,还得左手搭右手跟着走走吧。 ”话说得似乎也颇有道理,也就是说,大家都是老板的乙方。只是,咱们说的是常规意义上的甲方和乙方,而不能把乙方的概念给泛化了。总而言之,甲方就是甲方,乙方就是乙方。

  我最想说的是,从乙方跳槽改当甲方无妨,但持“媳妇变成婆”心态,当了甲方后去为难、欺压乙方,是绝不可取的做法。世纪奥美公关董事长丁菱娟女士在新书《做事坚定,做人柔软》(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2月第1版)中,就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曾有一位客户方来了一位新的公关,多年前曾在公关公司呆过,第一次会议就给乙方一个下马威,团队才把新的企划案拿给她看,她瞄了几眼就把文件甩在桌上冷冷地说,“这是什么企划案我看不懂”,正要跟她解说,她说,“不要以为我没待过agency,回去重写。”丁菱娟认为,这种“掌权”后就借发脾气或尖酸刻薄来展现权威的“恶婆婆”,会让乙方噤若寒蝉、愈避愈远,以后很少乙方愿意与之合作,另外,大多数的“恶婆婆”在专业上也是半桶水,缺乏自信。丁菱娟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最后我还要说的是,不少公关公司的从业人员,想转到甲方工作,不仅因为乙方工时长、加班多、压力大,而甲方是花钱买服务的“金主”,还因为在现实中,确有一些甲方的“恶婆婆”,对他们颐指气使,百般挑剔,乃至提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这既有具体的人的因素,也有一些客户不够成熟的方面。不过,即使公关行业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乙方人员也不能心态失衡、扭曲,产生“媳妇变成婆”的想法。要知道,甲方的工作并非谁都适合去干,而且背后也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要改变现有的一些不合理现象,需要公关行业整体提高专业程度,同时需要甲方和乙方更深入地沟通,而不能走上“受气媳妇熬成婆”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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