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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销售公司广告侵权被判赔偿2.3万

字号+ 作者:小关 来源:互联网 2009-12-20 我要评论 挑错

京华时报社作为第二被告被判赔偿1000元

  近日,北京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审结北京嘉华苑科技发铺有限义务公司诉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京华时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判决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京华时报》社立刻结束涉案的侵略原告著作权的行动-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京华时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致歉并赔偿原告经济丧失2.3万元-《京华时报》社赔偿原告经济丧失一千元

  2000年6月6日,嘉华苑科技公司与案外人李某签署《<-中华图片库>-图片拍摄合同书》,嘉华苑科技公司依约获得了《中华图片库》中所有图片的著作权嗣后,《中华图片库》系列光盘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在《中华图片库——商务与金融33》光盘的索引中有包含CF2-007和CF2-047在内的若干图片嘉华苑科技公司在其中的“版权声明”称其享有光盘中所有图片的著作权2003年7月15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具《关于<-中华图片库>-的阐明》,表示《中华图片库》中所有图片著作权由嘉华苑科技公司享有

  2003年1月3日,一汽销售公司(甲方)与纵横时期广告公司(乙方)签署《广告宣布合同书》,商定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地域的媒体上宣布明仕汽车商务版的平面媒体广告-广告所用物料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基本素材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刊出广告前,版面需经甲方审核才能刊登-乙方负责审查广告内容及表示情势,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示情势,乙方有权请求甲方入行改动-甲方委托乙方宣布的广告呈现法律问题,应由甲方承担相干法律义务-甲方应及时提供广告材料,配合乙方做好媒体宣布工作等内容根据该合同附件记录,1月6日《京华时报》上宣布广告,净价26860元

  嗣后,纵横时期广告公司根据该委托在2003年1月6日出版的《京华时报》上刊登了“明仕商务胜利真朋友”汽车广告,该广告中使用了编号为CF2-047的图片

  此后,一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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