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华硕笔记本遭到天价索赔 声明未卖假CPU

字号+ 作者:小关 来源:互联网 2009-12-20 我要评论 挑错

  昨日,正处在“笔记本遭天价索赔”事件中央的华硕公司按既定规划在广州举办新品宣布会,而华硕中国区总经理许佑嘉首次就“笔记本索赔事件”接收媒体专访
今年2月9日,北京消耗者黄某通过华硕电脑代办署理商———北京新人伟业数码科技发铺有限公司(下称新人公司)买了一台华硕某款笔记本电脑,使用中坏了两次,经华硕维修中央维修后,仍存在问题

  黄静随后求助于朋友周某,周某下载了最新版本的英特尔处置器ID使用程序,对黄某的笔记本入行检修,检测成果是,周某以为该电脑的处置器“好像是工程样品而不是出产型处置器”有着IT公司工作背景的周某认定此款CPU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即测试版CPU黄某、周某二人随后向华硕公司提出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双方数次会谈未果后,华硕公司报警3月7日,黄、周二人被海淀警方羁押

许佑嘉-华硕是受害人

  对于此次事件,许佑嘉以为,华硕是受害人,是有犯法嫌疑人在勒索华硕华硕之前基本没有就这个事件接收任何媒体的采访,一些媒体完整是依据对方提供的新闻在传布

  许佑嘉还说华硕绝对没有贩卖所谓的假CPU或者测试CPU,这一点绝对敢负义务,所以他们才敢报案

  而周某的辩解律师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的张平在接收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龙、周二人,目前还没批捕他个人以为,从法律角度望,龙、周的行动不应构成犯法,因为解决消耗纠纷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双方协商,首先,从方法上讲,龙、周以诉讼和向媒体公开为要价前提,并没有违法,因为这两种方法本身是合法的

  其次,从要价上讲,在双方和谐的入程中,原来就存在讨价还价的问题,要价的高下也不构成违法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如转载您的文章未标注版权,我们将予以改正!;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海洋局称漏油中海油无责任将向康菲索赔

    海洋局称漏油中海油无责任将向康菲索赔

  • 涪陵推出“天价”榨菜提升高端产品形象

    涪陵推出“天价”榨菜提升高端产品形象

  • 智扬-乔丹携天价球衣参铺18届体博会

    智扬-乔丹携天价球衣参铺18届体博会

  • 欧莱雅中国发表声明愿为消耗者联络牵线

    欧莱雅中国发表声明愿为消耗者联络牵线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