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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施乐陷贿赂门客户曝光录像揭黑幕

字号+ 作者:小关 来源:互联网 2009-12-20 我要评论 挑错

  一段25秒的录像,曝光了富士施乐法律顾问、代办署理律师与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违规接触的一幕

  1月14日,有富士施乐客户向《第一财经日报》独家提供了一段录像材料录像显示的是去年7月6日晚,富士施乐实业发铺(上海)有限公司员工、法律顾问陈振伟,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才,与一位受聘于天津仲裁委员会的戚姓仲裁员,在天津一家大酒店包房里就餐的情景

  其时正处在富士施乐在天津的一项合同争议仲裁案审理期间陈振伟、张德才同为该案富士施乐方委托代办署理人,戚姓仲裁员则是该案仲裁员

  1999年10月28日,天津某大学出版社与富士施乐实业发铺(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DC4040P彩色数码印刷机等装备购置合同及维修合同,合同价款250万元但装备安装后,用户发明该产品存在严峻的质量问题,印刷出的产品达不到最基础的质量尺度,在2003年3月24日至9月30日间,维修次数高达166次2003年8月19日,该用户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恳求解除买卖合同、返归价款2005年11月18日,天津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归申请人仲裁恳求,富士施乐向申请人支付 102441.75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划定,律师不得与任何仲裁员暗里接触同时,该法第三十四条划定,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代办署理人,或者接收当事人、代办署理人的请客送礼”

一段25秒的录像

  据该客户介绍,拍摄这段短短25秒的录像当日,天津仲裁委员会就富士施乐与该客户的合同争议仲裁案入行第五次开庭审理在审理入程中,该客户发明,“仲裁员们的立场有了显明的变化”

  该客户对记者说-“下午4点多庭审停止后,我们追随陈振伟、张德才到了天津滨江万丽大酒店十几分钟后,陈振伟和张德才换了便装下来,打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出租车,我们也追跟着出了酒店后来一直跟到另外一家大酒店,到了门口后,陈振伟和张德才没下车,一直在打电话20多分钟后,陈振伟和张德才下车入了酒店”

  随后,这位客户带的几个人就在大厅里点了几个菜吃饭,等候拍摄时机该客户告知记者-“我们拿着摄像机站在门边拍摄时,戚姓仲裁员的反映很强烈,怒气冲冲地责问我们当时陈振伟和张德才分离坐在该仲裁员的两边拍的时光很短,我们也没有这方面的拍摄经验,但3个人都拍到了,画面也很清楚”

当事人启齿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该戚姓仲裁员在当真观望了上述录像之后,这位仲裁员承认,画面中坐在正中的是他本人,坐在他左右两边的分离是张德才和陈振伟

  他还说,因为须要在家里照料患病的妻子,同时其个人看法与首席仲裁员的看法有些不一致,已经决议辞去本案的仲裁员一职

  不外,在张德才和陈振伟的执意请求下,该仲裁员仍是批准见一面最后决议就在酒店的餐厅就餐“我们吃饭的时候什么都没谈快吃完的时候,有人入来摄像了”这位仲裁员说,“我当时责问摄像的人员是谁”

  第二天,该仲裁员归北京“归北京后,我给天津仲裁委员会写了情形汇报,讲到了家庭的难题,也讲到了曾经与富士施乐方面的人员会晤的事,感到不合适再做本案的仲裁员”该仲裁员向记者铺示了一份来自天津仲裁委员会的归函,上面有“关于请辞本案仲裁员的恳求已经讲演引导,很惋惜就本案无法再与您合作”的字句,发函时光为“2005年7月11日”

  不外,天津仲裁委员会最后仍是发动该仲裁员加入了2005年8月30日的开庭

  昨日中午,记者拨通了张德才的手机张德才承认7月6日晚在天津那家大酒店吃饭时,曾经有人在门口摄像,当时富士施乐的陈振伟和戚姓仲裁员都在场

  “当天晚上是我打电话找戚仲裁员的,本想让他和我们一起坐车归北京”张德才告知记者,“在吃饭的时候,戚仲裁员对我们说,这个案子比拟庞杂,我个人建议您们通过调处解决,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如果这样下去,将来恐害怕很难有很好的裁决成果,您们不要抱乐观的心态”张德才承认,“吃饭的时候,他谈了他的良多望法和观点”

  记者昨日拨打陈振伟的电话,富士施乐实业发铺(上海)有限公司的总机将电话转到陈振伟的坐机上,但一直无人接听

专家指律师与仲裁员均严峻违规

  昨日,戚姓仲裁员和张德才均向记者承认,在本案审理期间私自会见并在一起吃饭、讨论案子,属违规行动

  张德才向记者表现-“案子仲裁期间,我们与仲裁员会晤是不合适的当时,我们也是斟酌这位仲裁员要离职了,基于这一点,我们决议见个面吧其实,这种事也是很正常的,本案的前任仲裁员也是坐过我们的车归北京的”“在案件仲裁期间,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办署理人,或者接收当事人、代办署理人的请客送礼,确定是不容许的”昨日下午,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部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如果产生私自会晤、吃请的情形,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有权对相干仲裁员入行查处

  据了解,各地仲裁委员会原则上履行仲裁员名册轨制,当事人从仲裁委员会提供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仲裁员均是从法律、经济商业、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请的本案仲裁员也是天津仲裁委员会聘请的

  而依据《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行动规范》(2004年6月17日天津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第五条划定,仲裁员在仲裁案件入程中,不得有下列行动-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法,包含会见、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私自接触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代办署理人-在作出裁决前,私自向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就案件发表任何看法-泄漏案件审理情形、仲裁庭合议情形或者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接收当事人或者代办署理人的请客送礼、索贿纳贿、徇情枉法、枉法裁决

  “仲裁员是指在仲裁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纠纷入行评判并作出决议的居中裁判者从对争议入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角度望,仲裁员与法官很相近”昨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教授对记者表现,仲裁员与一方当事人及其代办署理人单独接触,他们之间会或多或少地谈及案件的有关情形,这样会使仲裁员在必定水平上先入为主,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向某一方当事人,而这与仲裁的本意是格格不入的而接收当事人、代办署理人的请客送礼,甚至索贿纳贿,就更不容许了他以为,单独、暗里接触的效果必然是中立性、独立性的损失,案件裁判成果的公平性也必然失去保障因此,各国仲裁法均制止仲裁员与当事人单独接触

  国务院法制办几年前曾经发过《关于入一步增强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就仲裁员违法违纪行动的效果作了划定在仲裁运动中,仲裁员呈现徇私交、做出枉法裁决的,仲裁机构要将其除名,还要入行全国通报

仲裁机构建设要软硬件并举

  “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已经成为二次创业的一项主要义务全国各仲裁机构都要在这方面入行摸索”负责全国仲裁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卢云华司长,日前在全国2005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表现,“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将是今年国务院法制办重点要抓的几项工作之一

  据卢云华介绍,自仲裁法1995履行以来,全国依法重组了185家仲裁机构,选聘和任用了近3万名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依法仲裁了157000多件民商事纠纷,标的额达2720多亿元

  卢云华强调,仲裁员们“要切实保证操守,尽力进步工作质量”

  “当前最要紧的,我望首先是抓仲裁员的操守”卢云华以为,当前跟着案件数量的增多,仲裁员的操守带来的案件质量问题将越来越严峻这是客观的、必然的,也是必需当真想措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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