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汇源被指强卖过时产品加盟商入京讨说法

字号+ 作者:小关 来源:互联网 2009-12-20 我要评论 挑错

  昨天,沈阳的一个汇源集团加盟商范月女士专程来京向记者透露,因为汇源的不守诚信,她本人已于日前将汇源集团告上法庭而跟着这个案件的公开化,统一市场上汇源专卖店和经销商互相打压、汇源集团强迫请求加盟商接纳汇源过时产品、私自罚没并转移加盟商货款、随便取缔加盟商资历等问题也浮出水面

  状告汇源缺少诚信

  范月向记者介绍,她底本是在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起诉汇源的,该案最终于本月2日被正式移交怀柔区人民法院受理

  2004年3月3日,范月以3万元的加盟费与汇源集团签署了辽宁省新民市范畴内的《汇源专卖店合同书》-2004年11月5日,原告又以52798.25元的价钱接手了辽中县汇源果汁专卖店经营权

  范月告知记者,截至今年1月21日,汇源多次以窜货(一区域销售的汇源产品只能依照合同划定在特定区域销售,不能销售到其他区域,否则就是窜货行动)为理由,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形下于2004年12月21日将自己的2万元货款以罚款情势暗里从账面上转移并补偿给沈阳专卖店,并数次以窜货为理由和借口谢绝给她发货,严峻影响自己专卖店的正常经营,最终汇源结束发货,并取缔了她底本5年的两个专卖店的经营权

  范月表现,因为被罚并被取缔经营权,她数次到汇源北京总部,跟汇源打窜办负责人卢先生、汇源营销总部总经理朱新德讯问原因,而朱新德基本无法拿出范窜货的证据,最后以“这是公司内部秘密”为理由应付敷衍了事

  范月告知记者,汇源的缺少诚信使她承受了不明不白的重大经济丧失作为一个小投资者,无奈之下她只好将汇源告上法庭,恳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加盟费3万元,罚款2万元,冰箱押金4000元,顶期(即将过时)货款52798.25元,赔偿原告前期投入5万元以及经济丧失5万元,总计20多万元

  披露汇源霸王行径

  范月向记者介绍,因为第一个专卖店销售事迹还不错,因此2004年11月5日她又购置了辽中县的加盟代办署理权但范月透露,此次并不是直接交加盟费,而是被汇源强行请求以52798.25元的价钱买下辽中专卖店一些过时及顶期汇源产品作为接手前提

  范月给记者提供的有汇源辽宁省级经理吴金海及负责沈阳区域的地市级别经理马岩琪签字的交接记载上显示-去年11月,汇源逼迫范月接收的产品竟然有2003年9月份出产的“750康美”产品,而该产品的保质期仅为一年,到2004年11月范接手时早已经由时两个月其他一些产品虽然没过时,但也都是2003年12月份、2004年1月份出产的,依照最长一年时光保质期盘算也只有一两个月的有效期了

  范月的代办署理律师林根祥昨天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现,不管怎样,汇源此举都是一种霸王条款,最起码违反了老实、公正、合理的交易原则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则表现,依照我国相干法律划定,过时的食物即不及格产品,是严厉制止在市场上畅通流畅的,否则绝对构成违法行动

  而对于汇源对范月的罚款,林根祥表现,首先,罚款只能由行政执法单位入行同时在汇源与加盟商的合同中,也没有任何关于窜货后“违约金”的商定

  揭示内部“掐架”细节

  范告知记者,汇源在当初签署专卖店协定时表现,一个地域只能够有一个专卖店来操纵该地域市场,但在不少地域,汇源专卖店和总经销并存为了协调这种矛盾,汇源下发通知称,专卖店无权撤消当地经销商的代办署理权,但同时当地非专卖店经销商不享受和专卖店同样的扣点这样做的成果是,虽然非专卖店经销商的利润相对显明下降,但专卖店经销商为了分摊加盟费用,不得不抬高产品价钱,经营上也没有多少起色

  依据合同商定,汇源加盟商向航空、航海、铁路等特供或集团购置方提供非用于市场畅通流畅的福利消耗产品,可以不受经销区域和销售范畴限制

  范月向记者透露,举个例子,如果A区域销售事迹良好,其团购市场触犯到其他区域专卖店的好处,那么其他区域专卖店经销商出于打压竞争对手的目标,就有可能指使人到销售好的A区域专卖店购置产品,然后将该产品拿到自己的专卖店,随后就声称自己店里有A区域专卖店的窜货产品

  汇源否定强卖过时产品

  专卖店与经销商互相打压导致良多专卖店提前关门范女士告知记者,当地和她有相似遭受的专卖店有20多家

  记者昨天还意外发明,汇源在北京左家庄邻近开设的专卖店早已关张

  就此次案件及其相干事实,汇源营销总部总经理朱新德昨天晚上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现,汇源之所以不退还原告3万元加盟费,是因为原告还没有归还汇源的一辆小面包车

  对于强卖过时产品一事,朱新德则表现,汇源可以保证“没有一箱产品是过时的”,这是“可以凭清单对比的”朱还表现,关于窜货问题,原告有保证书为证,如果这个官司坚决打下去,依照当初加盟商享受汇源的特别优惠政策,原告还应该返退汇源2.8万元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如转载您的文章未标注版权,我们将予以改正!;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蓝标推出移动营销产品"BlueMP" 加快数字化转型

    蓝标推出移动营销产品"BlueMP" 加快数字化转型

  • Emarsys将在亚太区推出预测性营销技术产品

    Emarsys将在亚太区推出预测性营销技术产品

  • 如何利用 IBM Coremetrics 产品进行数字营销优化

    如何利用 IBM Coremetrics 产品进行数字营销优化

  • 蒙牛绿色行动,打造绿色蒙牛牛奶系列产品

    蒙牛绿色行动,打造绿色蒙牛牛奶系列产品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