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销售是商家一种常用的匆匆销手腕,但是如果应用不当也会涉嫌违背国度的有关法律划定,索尼公司近日入行的一种“抽奖”式匆匆销运动涉嫌违背《反不合法竞争法》,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器重
笔者在索尼中国公司的官网上望到一则望似简略的匆匆销运动-只要您在匆匆销运动时光内,通过东方CJ购物栏目购置索尼的网络随身听,就有机遇得到一台价值17888元的索尼笔记本电脑从表面上望,这的确是一个很诱人的匆匆销运动,但在这起貌似普通的匆匆销运动背后却涉嫌违法
因为该运动是索尼与代办署理商东方CJ家庭购物节目结合匆匆销,而且该运动仅对在东方CJ购物的顾客有效,所以笔者也同时查阅了东方CJ购物节目标网站在索尼颁布的该运动匆匆销措施里可以很清楚地望出,消耗者要介入这个抽奖运动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必需在东方CJ这个索尼代办署理商那里购置指定的两款索尼产品-二是必需在索尼的网站注册个人材料用来加入抽奖运动
法律专家赵占据以为-“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树立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行动基本之上的,并且具有获奖的不肯定性,也就是说能否获奖只是一种可能索尼的匆匆销属于典范的抽奖方法,可以很显明地望出这完整符合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定义”
国度工商管理总局于1993年12月2日根据《反不合法竞争法》宣布了《关于制止有奖销售运动中不合法竞争行动的若干划定》,对有奖销售运动作了入一步的详细划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好处作为嘉奖的,依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钱折算其金额
索尼为该匆匆销运动设下惟一的大奖,并且奖品明码标价-价值17888元的VAIO笔记本电脑VGN-T17C/S一台由此可见,该奖品的金额已经遥遥超越了“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法律划定,涉嫌不正当竞争
众所周知,IT消耗市场是目前市场竞争异常剧烈的范畴,海内外众多企业都在倾力角逐这一市场的份额,索尼涉嫌不合法竞争的行动必然会侵害其他竞争对手的合法好处
中国法制网CEO江炳麟说-国度之所以制止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匆匆销行动,重要体现在对企业公正交易的侵害和对消耗者的侵害,它不是通过商品的质量、精良的服务、公正的价钱来吸引消耗者,而是应用顾客的投契心理、发财愿望勾引购物、倾销商品,这样商场就成了赌场对企业而言,巨奖销售是难以久长支持的,因为巨奖销售一旦启动,竞争者之间就会无穷进级、相互攀比,企业会冒很大风险,并把营销战略引向岔路支路巨奖销售对于企业来讲,实际上是商业实力的较量,能够搞巨奖销售的一般都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批的中、小型企业是无力与之较量的,因此这种竞争手腕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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