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30分,海淀区新东方学校门口警灯闪耀,警车鱼贯而入,市一中院法官对新东方侵权案采用执行办法
 - - - 一个小时后,美国教育测验服务中央代表罗斯先生,掏出一封信,用流畅的中文读道-“我见证了中国法院的公平审讯和执行,望到了中国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许诺正在落实,我向中国法院的法官表现感激”而昨天正好是第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前夕
 - - - 2001年1月,美国教育测验服务中央、研讨生入学管理委员会两家机构,分3次将北京市海淀区新东方学校告上法院诉称新东方“未经批准,大批复制、出版和发行自己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测验试题”2003年9月27日,市一中院作出一审讯决,认定新东方学校侵略原告著作权、商标权,赔偿经济丧失1000余万元
判决后,新东方学校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讯决,继承认定“新东方侵略了两机构的著作权”,但“不侵略两机构商标权”同时,终审讯决新东方学校赔偿两机构经济丧失640万元
 - - - 判决生效后,原告获得了新东方的640万元赔偿,但美国研讨生入学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3月23日向北京市一中院又提出强迫执行申请,恳求法院责令新东方学校在作出赔偿后立刻结束侵权行动,将所有的侵权材料和印制侵权材料的软片交法院烧毁,或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所有侵权材料已经烧毁
 - - - 昨天,在法院的监视下,校方负责人提供了证据,证明侵权材料“已被烧毁”执行法官还勘验了学校书库,成果没有发明侵权材料所有这些进程,美方代表都现场介入
最后,新东方学校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许诺书-今后,学校不再复制、出版和销售侵权材料至此,标记着这场历时数年的跨国官司、知识产权官司已顺利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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