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针对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指称婷美“纤腿观音”包装涉嫌侵略“千手观音”知识产权一事,婷美团体作出紧迫归应称,“纤腿观音”包装目前尚未投放市场,不构成侵权行动
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则表现,将在4月初召开消息宣布会对此事给出说法
婷美团体副总经理詹德东归应说,“纤腿观音”版包装还处于外观专利的申请阶段,尚未在媚腿减压袜产品上使用,因此不构成侵权行动他表现,如果“纤腿观音”造型未获得知识产权部门的通过,婷美团体会在法律范畴内对该设计作出处置
北京百世福达时期知识产权代办署理有限公司经理介绍说,著作权侵权认定须要侵权行动、侵权侵害成果、行动与成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主观方面具有错误等4个方面如果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认定“纤腿观音”外包装侵权,可以在该外观专利的公告阶段提出异议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表现,该团将在4月初召开消息宣布会对此事作出归应,目前不便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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