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者告雀巢转基因第二案开庭
发布时间:2009-12-20来源:互联网 编辑:小关
上海消耗者朱燕翎状告雀巢第一起案件败诉后,其于2003年12月状告雀巢的第二起案件于前天在上海虹口法院开庭审理
 - - - 开庭进程中,双方重要缭绕“雀巢巧伴伴是否含转基因”和“雀巢是否存在欺诈”两问题铺开剧烈争辩雀巢公司代办署理律师李谊明当庭表现,由双方共同认定的鉴定部门检测“雀巢巧伴伴”不含转基因成分,雀巢公司因此不予支撑朱燕翎的主意但原告朱燕翎以为此检测方式非国际通用,经向法院申请后,自己将统一批次统一出产日期出产的“雀巢巧伴伴”送去德国基因时期检测试验室检测,检测成果显示含转基因成分但此检测成果是否为海内司法机构采取仍是未知数
 - - - 同时,被告雀巢公司以为不存在欺诈情况但原告代办署理律师吴冬表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如果违背尺度化管理机关制订的强迫性尺度须承担欺诈的法律义务《食物标签通用尺度》是一个国度尺度,依据该尺度划定,雀巢公司应该对其产品的分装情况、产品的起源国或原产国给予明白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