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与欧盟和谐东林西门子商标案和解
发布时间:2009-12-20来源:互联网 编辑:小关
历时一年的“萤火虫”商标之争终于尘埃落定昨天,记者从东林电子获悉,东林董事长贾强与西门子欧司朗公司高等副总裁Mr.Gerd Pokorny已于日前在德国慕尼黑签署协定-东林电子在商标注册的第11类产品(照明类)上拥有和使用“萤火虫”商标-西门子欧司朗在第9类产品(电子元器件类)上拥有和使用“萤火虫”的商标,双方以互不支付任何费用达成和解
“是一个双赢的最佳成果”东林方面表现,这一成果是在中国商务部与欧盟的和谐下取得的,而为了入一步推进“萤火虫”成为全球知名的照明品牌东林公司决议在德国设立“萤火虫”品牌欧洲推广中央
东林与西门子的品牌纠纷始于2004年5月,2004年8月11日,东林公司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正式提交撤销西门子欧司朗在德国注册的“萤火虫”商标的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