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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辉在香港被泰德阳光起诉 星美传媒欠款告急

发布时间:2009-12-20来源:互联网 编辑:小关

  年青富豪覃辉在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后11天,遥在香港的他的生意合伙伙伴声称要起诉他旗下的星美传媒团体(SMI),以讨归合同之债

  22日,泰德阳光(原名“阳光体育媒体”,0307.HK)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陈平在接收财华社专访时表现,覃辉持有的星美传媒团体因违背与泰德阳光签署的协定,同时没有兑现合同商定的财务上的许诺,泰德阳光决议通过法律程序向星美传媒团体催讨对阳光卫视的欠款

  泰德阳光现在仍是阳光卫视的股东,持有阳光卫视30%的股权此前,星美传媒团体恰是从泰德阳光手中买入阳光卫视70%股权的

  2003年,泰德阳光与覃辉的星美传媒团体签署协定,出售阳光卫视70%股权给星美,并由星美委托泰德阳光分3年制造350小时节目,总价款8000万元人民币除已支付了其中一部门外,星美对于余款3500万元却一直拖欠

  陈平表现,星美传媒团体没有支付许诺的补偿金额及历史频道节目标版权费,影响频道播出,最终由泰德阳光代为支付上百万美元版权费-即使不盘算泰德为阳光卫视向亚洲卫星(AsiaSat)提供的数百万美元担保,泰德也已交付了超过150万美元-星美传媒团体对泰德阳光的欠款总共已经超过了2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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