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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正伟:政府聘员监督媒体逻辑不通

发布时间:2009-12-20来源:网络 编辑:小关

  近日,云南省委宣扬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20名媒体任务监视员,盼望借助社会力气,加大对有偿消息、虚伪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违法违规行动的管理力度

  俗话说,马克思主义的电筒照别人,也要照自己作为一种社会监视力气,媒体在监视别人的同时,也有任务增强自律、接收监视近年来诸如“纸包子”等事件更在提示人们,对媒体的监视不可或缺

  这也恰是云南省委宣扬部的举动初衷-“聘任媒体任务监视员,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媒体要实行好舆论监视的职责,媒体本身也要接收公家的监视没有监视,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

  然而,以聘任媒体任务监视员方法监视媒体,总让人感到逻辑不通-被“授权”的监视员可以监视媒体,那么没有被“授权”的其他公家呢?如果媒体任务监视员真有必要,那么对于一个省来说,120名是不是少了点?既然是专门设立,媒体任务监视员是否有多于一般国民的“法外特权”呢?

  绝管云南省委宣扬部有关负责人声名“并不是只有监视员才有监视媒体的权力”,但人们从中依然能感觉到一种“权力”与“权力”观念的位移现代国度的一个基础原则是,对于国民,“法无制止即自由”-对政府,“法无授权即制止”从这个角度来望,给本就有权力监视的国民“授权”,无疑是混杂了私权力和公权力的界线

  其实,对于媒体来说,当前的各种监视手腕并没出缺位,只是如何更好地执行而已好比,从轨制上来讲,有党纪,有法律,也有行业规范-从组织上来讲,有宣扬部门,也有记协等各种机构-走向市场的角度来讲,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监视平台,在媒体自由竞争的前提下,任何不负义务、急功近利的有偿消息、虚伪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最终都会因伤及公信力而砸了牌子,失去市场

  至于有关部门所谓的在暖点、敏感公共事件中,监视媒体是否缺位、失语,恐害怕也不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对于缺位、失语的尺度怎么断定就是一个问题-再者,在当前的舆论格式下,这一任务又筹备加诸于哪一类媒体呢?

  绝管云南省委宣扬部负责人表现,媒体任务监视员机制是行业自律,而不是强化政府对媒体的管制,但仍是给了人某种联想空间-消息媒体手中的笔杆子是否因此被加套?有评论就担忧-此举可能强化媒体的政府管制颜色,使有关部门多了一个把持媒体的手腕,在媒体身上多戴了一副桎梏

  “监视权”是党的十七大侧重强调并保障的“四权”之一聘任媒体任务监视员,这样的举动可能会在必定水平上强化人们的监视意识、匆匆入媒体的行业自律,但更主要的,恐害怕仍是要避免这样的权力错觉-能监视媒体的,只有被“授权”的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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