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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企业当如何实践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09-12-19来源:网络 编辑:小关

  585.93亿元(截至2008年7月24日)!——汶川地震后的捐赠暖潮书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捐赠发铺史的新篇章,也因为王石失言风波、外企“铁公鸡”风闻等事件再次在社会上引发了关于社会义务等话题的暖烈讨论

  此次企业社会义务的讨论虽然是由震灾捐赠所引发,但在我望来,企业实行社会义务首要的义务决不是在遇到灾害时捐赠,而是在日常出产经营入程之中实践社会义务,包含以及格的商品和服务实行对客户的服务义务,依据当时、当地经济社会发铺实际情形从薪酬、工作环境等各方面给予员工足够的待遇和尊敬,遵照国度环境法规,等等在中国当前的现实下,我们尤其须要强调这一点在当今之中国,好像只要祭出“改造”的旗帜,喊两声“胆子大一点,步子快一点”的口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践踏一切人类社会的法律和道义-于是乎,我们望到,在片面的“招商引资”、“发明良好投资环境”等口号下,从政府到学术界、舆论界,对企业、特殊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过度放荡,对他们中的压榨员工、污染环境等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为之百般辩解,以至于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度被西方不少人称为“世界资本主义天堂”这种状态注定是危机四伏、不可连续的,企业社会义务之类话题在中国沉静多年后于近年兴起,盖源于此如果一家企业依附残暴压榨员工、污染环境等手腕赚取了大批不义之财,然后又从中拿出巨额捐赠,盼望以此发明知名度,接收这种“带血的钱”是对慈善事业和社会义务基础主旨的宏大嘲讽,而在这次汶川地震后的捐赠暖潮中,作出较大捐赠的企业中也未必没有“心血工厂”,其中甚至可能有位置很高的人所拥有的知名企业,我们对此不妨做好充足的思惟筹备

  在正常的社会中,从长期望,企业实行社会义务和商业好处是一致的,但有时会产生冲突,企业实行社会义务的不同方法对其商业好处、至少是短期商业好处的影响是不同的通常,通过慈善捐赠方法实行社会义务,对企业商业好处、特殊是短期商业好处有着直接的正面影响,因为此举能够博得消耗者的好感,使之更愿意成为企业的客户然而,在消耗者通常望不到也没有念头去望的出产环节,通过善待员工、维护环境等方法去实行社会义务,势必增添企业经营成本,却不能直接施铺匆匆入销路的作用,相反,逃避这些社会义务的企业更有成本去奉行价钱竞争策略以吸引客户此时如果社会不能提供一个有着基础规矩的环境,致使逃避实行社会义务的企业无需遭受惩处,实行社会义务的企业反而在市场上损失竞争力,企业实行社会义务必然和商业好处产生冲突

  既然这样,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匆匆入企业去实行社会义务?为了避免这种情形,政府和社会应当做的是为企业实行社会义务、为企业实行社会义务和商业好处统一而发明良好的环境,换言之,就是严厉地督匆匆劳工权力环境和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社会义务和商业好处到达统一宠爱、纵容很可能会使得一个有毛病的正常人最终沦落为十恶不赦的恶棍,督匆匆则有助于一个人不断晋升,这原来是古去今来的家教基础常识,只不外当今在一切事情上千方百计为企业家(特殊是私营企业家)辩解、开脱蔚然成风,以至于已经成为我们当今社会和谐最大的要挟之一,因此有必要再三重申这一点


  企业实行社会义务和股东好处之间同样是对峙统一的,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下完整可以和谐起来毫无疑问,企业必需向股东负责,力求利润最大化,问题是如何才能赚取利润在一个不能打着某种旗帜“名正言顺”践踏法律和道义的正常社会,如果遭到消耗者、社会鄙弃,企业如何赚取利润?岂非从外星球而来?如果企业赚取利润是靠无情压榨员工,以至于员工纷纭对其弃而遥之,企业利润又从何而来?

  在这里,当今中国社会的问题是有些人、包含一些股东将企业的商业好处和社会义务绝对对峙起来,而股份制企业的某些特色又助长了部门股东的这种道德风险有报道称万科公司追加震灾捐赠1亿元之后,遭到某小股东起诉,声称此举侵略公司好处,此事就充足体现了这一点在一家拥有多名股东的股份制企业中,不同股东所抱期望不同,有的股东长期持有这家公司的股份,把自己的好处和公司长遥的发铺紧紧捆在一起,有的股东所追逐的则是短期的分红和股票炒作好处后者虽然也是股东的合法权力,但一味追逐这种好处,必然与作为相对独立法人的公司的长遥好处对峙换言之,股东短期好处和企业自身好处之间也是对峙统一的,有可能产生冲突长期股东的好处和企业的长遥好处一致,因此也和企业实行社会义务一致-如果股东仅仅是盼望牟取短期好处的秃鹫式的“掠食者”,那么他的好处和企业的长遥好处就是对峙的,因而也和这个企业实行社会义务对峙政府没有必要为后者提供支撑,而应当尽力和企业共同尽力发明、维持这样的环境,使得企业实行社会义务和商业好处能够久长、全面地坚持一致

  当然,企业实行社会义务首重日常出产经营环节,并不意味着产生重大事变时候的捐赠不重要,而是相反在一个政府不推卸义务、也能正常运转的正常国度,政府毫无疑问是重大天然灾害的重要救济者和重要义务的承担者,事实上华夏文明的第一个成型国度政权恰是在抗灾入程中问世的,但社会上慈善捐赠也是必不可少的弥补,不仅能够弥补政府财政之不足,还能加强社会凝集力一个社会不可能永遥不遇到灾害,我们不能指望上天不降下灾害,只能指望遇到灾害的冲击时社会能够作出敏捷、有力的应对-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凝集力,而是一盘散沙,也就谈不上什么敏捷、有力的应对了,必然会在历史长河中遭到无情淘汰,而遭受这样的命运也是这个社会罪有应得,不值得给予任何同情

  在此次捐赠暖潮中,呈现了所谓“逼捐”的说法,有人说捐赠应当尊敬自主、自愿,不应当入行评论,但这个观点大可商榷毫无疑问,捐赠应当出于自愿,应当反对逼迫捐赠,避免把捐赠弄成不顾自己经济蒙受才能,争前恐后的“放血比赛”,企业捐赠也应依据企业自己的经营情形、效益、蒙受才能气力而行-但一个个人、一个机构的行动应当与社会及公家对他的期望相称,如果其行动不能与公家、社会的期望及其社会位置相称,公家有权力对之加以道德批判道义规范原则之所以可以贯彻实践,基础上仍是须要舆论的压力-如果否认一切舆论压力,那么成果必然是所有的道德规范原则全盘瓦解这可能符合某些“自由派”的鼓吹,却绝对不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愿意望到的情形,那些鼓吹者自己最终也会受损企业捐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有的捐钱捐物,有的施铺自己的所长为灾后重建做出贡献,这都是可以的但必定要斟酌能够对得起社会和公家的期望和自身的社会位置无论是知名企业仍是名人,既然他们从社会给予他们的知名度中享受到了良多他人所无法享受的好处,那么就理当为此作出相应的付出所谓“逼捐”论的关键,恰恰是为社会精英推卸他们本应承担的义务,允许他们只享受好处,这将从基础上侵蚀一个社会得以连续运行的根基,也把这些“享受”了这类“关爱”的精英们推向与大多数人敌对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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