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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云飞:营销不该拿慈善说事

发布时间:2009-12-19来源:网络 编辑:小关

  “捐款就要捐一亿,要喝就喝王老吉”在5月18日晚央视抗震救灾捐献晚会现场,王老吉向地震灾区捐款1亿元人民币之后,这样一篇力挺王老吉的帖子就开端在各大网络论坛传播与此相对应的是,一直被以为是王老吉最强力竞争对手的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却遭到了网友的一片抵制,一篇攻击他们是国际“铁公鸡”的帖子也广为传播

  有趣的是,笔者从一位内部人士处获得新闻,两篇帖子出自统一个网络IP地址,也就是说,此次舆论风潮的掀起,显然有一个舆论“领袖”的存在

  “无利不去”是企业经营法则慈善捐款是企业社会义务的一种体现,而作为归报,一方面企业可以享受到国度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公关运动建立企业形象,因此,在慈善捐款后必要的公关运动本无可厚非同样,企业对慈善运动的大肆宣扬也使得社会公家默认了这种“投契”行动的合理性

  然而从国际的经验来望,这种投契性的企业慈善却并不风行,企业的管理者是没有权力将这么大的一笔股东的钱随便捐出去的,最起码企业投契慈善事业的捐款是要受到股东的监视那么,国外企业又是如何平衡慈善事业与股东权益之间的关系呢?根源在于,欧美国度企业的慈善行动重要是以股票的情势入行的,从而以企业的盈利形成对慈善事业的连续性捐赠

  因为这种慈善捐赠情势在海内并未流行,因此,当多数海内企业入行这种投契性的慈善行动的同时,容易把社会公家对于企业慈善的认知引向歧途,导致的一个最广泛的现象就是消耗者老是戴着有色眼镜来望待其他企业的慈善行动这对整个慈善事业的发铺是不利的这相似于经济学中“劣币驱赶良币”的格雷欣法则,一些长期保持慈善公益行动的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认可,最终会导致他们也转向慈善投契,最终导致整个社会慈善事业得不到良性的轮回发铺,从而演化为暂时繁华的“灾害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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