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震灾拷问企业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09-12-19来源:网络 编辑:小关
■ 本期嘉宾-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央主任 关培兰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讨中央、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宁向东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 洪瑾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 邓欣吉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讨所研讨员 袁钢明
【背景】
“富人应当为他的无限财富而感谢在有生之年,当他们安排这笔财富时,应当多做一些捐赠运动,这样,社会上的其他人就可以长期从中获益,而他们自身的性命价值也会因此而得到升华”一个世纪以前,美国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在《财富的福音》里这样写道
汶川大地震让几万鲜活的性命在瞬间消散,几百万人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但是,一个我们期盼中的、极为宝贵的国民社会,也在这次地震中得以成长
要不要捐款“排行榜”
【正方】
宁向东-理论上没有关系,钱多钱少都是一份善心,不应单从数额来评判善心的大小,但是老庶民的心里有个标准,会去用企业的收入来权衡好比年挣100万元捐出1万元,与年挣1万元捐100元比拟,同样的捐赠比例,但是大家会感到前者比拟少,这种比拟就会发生出各种各样的望法和争论
当然,有些企业可能刚好现金状况不是很好,资金比拟紧,这个时候可捐的钱就比拟少,这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即使是一家有钱的企业,一家盈利率很高的企业,它的资金使用也是有周期的,也有现金很紧的时候对企业有了解的人是可以懂得的,但老庶民可能懂得不了那么深但这不能成为某些企业挑衅民众情感的一种借口,尤其不能在这个时候去挑衅民众的情感
我个人感到,在捐款这个问题上是要“比富”的通过奢靡性的手腕入行公关消耗上的“比富”,其实是中国企业不成熟的表示,而在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这个问题上,我个人以为,“比富”是应当的
中国企业应当形成一个在慈善事业上“攀比”的风尚但从整体上来讲,现在就请求谈企业的慈善捐款数量并不现实因为,中国还没有到那个阶段,绝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发铺压力很重的状况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一批企业已经具备这样的前提有一小部门企业(好比房地产、有色金属等),是要他们在承担社会义务上“比富”因为相对来说,他们更多依附的是市场的不完美而获得了相对较高的毛利程度如果他们能多捐一些,一方面能获得民众的尊敬,另一方面从伦理上讲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袁钢明-良多人所说的捐多捐少都一样,其实是对自己“小气”行动的辩护,在这种大灾大难面前,有钱的企业就应当多捐,因为越有钱的企业对社会资源的据有量越大,那么理所当然应当多捐
另外,企业的捐款老庶民都心中有数,人们一望就能清楚谁是有社会义务的企业再者,这种捐款已经超越了社会义务、商业好处的高度,这是人类的普世原则,所以一切好处关系都要铲除
【反方】
关培兰-捐款属于一种自愿行动,不便对此加以评论从企业角度望,对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来说,他们个人无权决议企业捐款的数量,捐款额度须要公司董事会集体决议-对个人来说,捐款多少属于个人行动,其他人不宜多加干预
洪瑾-应当不要紧,纯洁数额的大小并不必定阐明企业的社会义务承担了多少,而是应当望企业的范围和利润,捐款数额应在他的才能范畴之内另外,也不能单望某一次的捐款情形,还应当望企业以去的整体表示承担的社会义务不必定是通过捐款的情势,还有其他方法,好比像援建盼望小学这样的社会公益事业